食安讯(梁锐栋)春节将近
大家的抖音、朋友圈也热闹起来
有卖礼品的
卖年货的
还有卖烟花“加特林”的。
紧急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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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抖音平台、微信朋友圈
销售烟花爆竹产品
不论是否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
都涉嫌违法!

同时
如果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
销售人、转发人
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
转发也要担责!
烟花爆竹能否互联网进行买卖?
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。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,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。
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;
(二)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,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;
(三)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;
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第二十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,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,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。
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,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的,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、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生产、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运城市场监管
